交通行为
- 来信标题: 交通行为
- 来信时间: 2026-07-20 10:4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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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内容:
您好,本人于七月十四日,路过益阳沧水铺镇一个路口,路口最左侧车道地面画有可直行也可左拐的导向线,我在这个车道绿灯直行过去,可摄像头拍摄我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,涉嫌交通违法。本人无法理解,如果路口最左侧车道只画有左拐的导向线,我直行了,我认同这个处罚。但路口是画有可直行也可左拐的导向线,直行会被判定违法?无法理解。麻烦了
- 答复部门: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(交通管理局)
- 回复时间: 2026-07-23 17:1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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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内容:
市长信箱办:
我支队机动一大队已于2026年7月23日16时10分与当事人联系沟通,经核查,当事人驾车在沧水铺319国道与云峰路口的左转和直行混合道右转,不按导向行驶导致被记录违法,经沟通当事人表示满意。